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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一)面试

1.面试工作在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27日

3.面试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

具体面试时间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试讲满分为50分,时间15分钟。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50分,时间5分钟。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知识问答成绩。

应聘博士专任教师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

应聘博士岗位专任教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其他岗位。其他岗位面试按照岗位需求进行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

5.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当日内,同一科目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 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使用蒙古语答题的,每题回答完毕并表示没有补充内容后,由翻译人员现场翻译(翻译时间不计算为考试时间),然后由考官现场打 分。

7.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加盖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组织考生按应聘岗位分组进行抽签决定参加面试顺序,并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未参加抽签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在侯考室内,由工作人员向应聘人员宣读《考场纪律》。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参加面试,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面试成绩表须由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分别签字确认。主考官宣布成绩后,应聘人员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博士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1.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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